7月22日河南有媒體報道稱,鄭州索須河岸邊近千棵楊樹被污水“毒死”,昨天北青報記者詢問當地相關部門時,他們稱楊樹不是“毒死”的,是被生活污水淹死的。(7月24日新華網)
  眾所周知,環保局作為治理與維護環境衛生的監管部門,遇到水源污染問題,應該是立即採取措施加以整治,以恢復水質,確保公民生產、生活用水的安全。而在鄭州索須河岸邊,卻出現了近千棵被污水“毒死”的楊樹,儘管相關部門事後稱死掉的楊樹沒有上千棵,只有百十來棵,但楊樹終歸是死了,而且原因就出在水質上。
  更令人疑惑的是,當記者電話採訪鄭州市中原區環保局時,環保局辦公室馮女士稱,他們剛從現場查看的結果是,楊樹並不是被污水污染致死,而是在水中長期浸泡的結果。這與當地居民稱這些楊樹是被工業污水“毒死”的截然相反,爭論的焦點也迅速轉移到這些死楊樹到底是被“毒死”的還是被“淹死”的上面。
  且不管這些楊樹是死於工業污水,還是生活污水,作為環保局,難道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?筆者認為,此事件不僅與環保局有關係,而且還有很大的關係。
  一顆楊樹從生到被“毒死”抑或是被“淹死”,恐怕絕非一日之事,那麼在這段時間里,我們的環保部門哪裡去了呢?如果是河流附近確實有工廠,而且工廠的污水就排放到了河流中,環保部門就應該採取果斷措施,要關停工廠進行整頓,並督促企業建設污水處理設施;如果是生活污水,也應該協調當地街道部門進行環境衛生整治,並強化對公民排放生活污水的監管。從這個意思層面來講,環保部門真的難脫其責。
  當記者問到污水如何處理時,當地環保部門卻稱,只負責工業污水的處理,生活污水的處理應該由街道辦負責。面對河流污染問題,當地環保部門不僅沒有及時採取整治措施,而且玩起了“踢皮球”推卸責任的“把戲”,著實是令人不解。筆者認為,楊樹死不能復生,但任由河流的污染問題發展,不僅會對群眾的生產、生活造成影響,還會產生一系列的糾紛問題。
  此事件更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還不僅限於此,在日常生活中,一些政府部門遇到土地糾紛、環保糾紛等問題時,首先採取的不是進行及時調查、解決,而是相互“推諉”,撇清關係,這不僅會使現有問題激化,引發上訪案事件,久而久之還會破壞乾群關係,降低政府的公信力,試問,這樣的處置方法真的“完美”嗎?相信我們的政府部門都會明白這個淺顯的道理,我們也期待,類似這種“踢皮球”、“推諉扯皮”的事件不會再次發生。
  文/劉剛  (原標題:“毒死”或“淹死”,環保局豈能免責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u37iuobl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